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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剝皮
歷史上最愛搞剝皮的人是明太祖。由於他是貧民出身,最恨貪官污吏,
一旦被他抓到貪污,下場通常就是剝皮。他即位之初,曾抓到一對父子貪污,
震怒之下,下令剝皮。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
「剝皮實草」則是後來的事,並且有規定,貪污多少兩銀子以上就處以此刑。
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
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從這裡撕開,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
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剝的是胖子,
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另外還有一種剝法,
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
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把頭皮拉開以後從這裡灌水銀下去。
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
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
最後會有一個會從頭頂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
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

2.凌遲
說到凌遲處死,那可就不簡單了。以前聽人家罵「殺千刀的!」
意思就是詛咒這個人給凌遲處死。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
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
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
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劊子手執行,從腳開始割,
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斷氣。
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劊子手也要受刑。這是明朝的規定,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瑾,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
而更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崇禎皇帝重了反間計,
誤以為他通敵叛國,判他凌遲處死,行刑前以漁網覆身
(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眾,被北京城無知的民眾衝上前去,
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於生理的痛。

3.棍刑
這種酷刑其實我不太願意說,因為這種刑罰沒有什麼「暴力美學」可言,
像凌遲、剝皮,都還要講求技巧,這種酷刑就純粹是粗暴而已,
偏偏又讓人苦不堪言...不過還是寫出來供大家參考吧。這裡要說的棍刑,
不是用棍子打人。這裡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裡插進去,
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
歷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裡有提到,
還給這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另外紅樓夢裡,
尤二娘「吞金」自殺,就是類似的原理,利用金子的重量,吞進去之後,
也是穿破胃腸而死。這種酷刑還有變形,就是對待淫婦用的「木馬」。
(滿清十大酷刑那部電影裡有)也是拿根木樁,從下體插進去,
由於木樁在木馬上,人又坐在木馬上,身體的重量會往下落,
木樁便會慢慢穿入,也讓人死得很慘...

4.抽腸的刑罰,典型的事例在明代。明初,朱元璋曾對死刑犯人施行抽腸。
具體做法是把一條橫木桿的中間綁一根繩子,高掛在木架上,
木桿的一端有鐵勾,另一端縋著石塊,像是一個巨大的秤。
將一端的鐵勾放下來,塞入犯人的肛門,把大腸頭拉出來,掛在鐵勾上,
然後將另一端的石塊往下拉,這樣,鐵勾的一端升起,
犯人的腸子就被抽出來,高高懸掛成一條直線。犯人慘叫幾聲,
不一會就氣絕身亡。

明末張獻忠抓到的明朝官吏使用的酷刑也有抽腸這一項。做法是,
先用刀從人的肛門處挖出大腸頭,綁在馬腿上,
讓一人騎著這匹馬猛抽一鞭向遠處跑去,馬啼牽動腸子,越抽越長,
轉瞬間抽盡扯斷,被抽腸的人隨即一命嗚呼。

5.明初朱元璋創立的。用刑時,把犯人剝光衣服,裸體放在鐵床上,
用滾開水往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
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但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早就氣絕身亡了。
刷洗之刑僅見於明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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